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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9 |
| 【管理咨询网编者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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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质保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产品的管理,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公安部决定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型式认可管理制度,并公布了首批实施型式认可产品的目录。中国消防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管理。为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举办了全国性的宣贯会,对型式认可工作的有关精神、实施细则和相关产品的执行标准进行了宣贯,全国300多个企业的代表及消防监督机关相关人员参加了宣贯会。宣贯会后开办了数期相关产品检验员培训班,对检验员从产品标准、检验数据的处理、检验设备的校验规程、检验记录要求、现场操作等方面进行培训并进行了考试。这对于企业从检验的角度提高控制产品质量的意识和能力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型式认可的模式是“工厂基本条件检查+产品型式检验+证后现场监督检验”,本文根据个人对《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基本条件》(以下简称《条件》)的理解,结合建立工厂质保体系对如何控制产品质量作一分析说明。
一. 企业建立质保体系势在必行
经过十五年漫长的努力,我国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作为该组织的成员,就必须遵守其规则。在众多的规则中,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际标准(GB/T1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建立企业的质保体系是基本要求。随着时间的推移,未经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同时,由于“入世”的冲击,市场竞争的加剧,顾客对质量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再则,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消防产品,其质量是“责任重于泰山”。而许多消防产品,如防火门、防火封堵材料、防火涂料等,因其多项技术指标特别是耐火性能指标的测试是破坏性的试验,对其质量的确认是通过抽样检验来完成的。因此,要保持这类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并得到有效控制,根本点在于企业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而对部分产品实行型式认可的管理制度正是中国的实际情况与加入WTO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相结合的产物,同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的。
建立质量体系并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对产品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因素予以有效地控制,就能减少和消除不合格,尤其是预防不合格,进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条件》所规定的十五条,是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的基本条件,是对工厂建立质保体系最基本的要求,只包含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要素的一部分。对未通过GB/T19000-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来说,按照十五条基本条件建立质量体系,通过体系的运行实施产品质量管理,并在体系的运行过程中给予不断的完善,可对下一步通过GB/T19000-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条件》浅析
1. 《条件》第一条要求“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配备足够的资源,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这里强调了两个方面(质量方针、组织)的三个具体要求(质量方针、职责和权限、资源)。这一条主要涉及企业管理者的责任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关键性的要求。
1)质量方针、目标
质量方针是企业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是经营总方针的组成部分,体现了企业对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承诺,也是企业的质量行为准则。企业在制定质量方针时切忌不联系实际的抽象空洞,应考虑到企业的文化背景、技术水平、市场趋向和长远目标。质量方针应使用易于理解,不会产生歧义的词汇来表达,并要求容易记忆,便于宣传。除此之外,企业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质量方针能为全体职工所理解并坚决执行。
质量目标不能是空洞的口号,而应是可具体量化的目标,可以测量和考核。比如投诉率控制在多少,不合格率控制在多少等。
2)职责和权限
企业应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质量职能、责任、权限、隶属关系、联络方式等,以保证部门之间有明确的分工,能协调一致地工作。对所有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质量体系实施的组织领导人员)、执行人员(与产品质量形成直接有关的人员如设计、采购人员等)、验证人员(对质量进行监控或提出证据的有关人员如检验员、审核员等)应用文件的形式明确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使有关人员按照其职责和权限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达到减少、消除或防止产品、过程或质量体系的不合格。制定清晰、明确的职责和权限还能有效地增强企业员工为达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责任感。
3)资源
资源包括足够的,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和与设计、生产、服务相适应的设备,适宜的工作环境等。《条件》第二条和第三条分别对生产场地、生产和检验设备的最低配置作了规定,这是最基本的条件,要求每个企业必须达到。
2. 《条件》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建立有关质量管理活动的档案,包括生产过程、检验设备、工艺装备、产品说明书和各种制度等。包括《条件》第五条中提到的原材料的相关标准、产品设计文件和图纸等都应纳入归档管理。同时《条件》第五条还强调了有关标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即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 《条件》第六条、第七条对采购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外购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最终产品的质量,比如防火封堵材料、防火涂料等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印证原材料质量的好坏。因此,《条件》要求对影响采购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包括对分承包方(外购材料外协件的供方)的评价与选择、正确完整的制定采购文件,对采购产品规定适宜的验证方法等。
1) 对分承包方(外购外协件的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对分承包方的评价包括对其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质量体系状况的评价,评价方法有现场评价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和质量体系状况;考察采购产品的历史情况或其他使用者的使用经验;对采购产品的样品进行检验或验证等方法,通过评价证实分承包方能满足采购产品要求的能力,从而选择可信赖的供货商。供货商确定之后应建立供方档案,对长期的供货商还应定期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供应、生产和技术等相关部门应参与评审工作。
2)采购资料
为了使采购产品处于控制之下,并使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企业一定要按照《条件》第六条所规定的要求完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应包括采购清单、采购计划、采购合同等资料,应说明的内容主要有:
a. 产品是否为特殊要求产品并明确类别、型式、等级、标识方法等;
b. 产品的执行标准、验收规程、图纸、规范、技术指标等。
4) 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的验证是保证采购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验收规程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并作好验证记录。
4. 《条件》第八条规定“生产和服务应有完整的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对与质量有关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控制的依据,应详细规定目的、范围;做什么,谁来做,如何做(包括对关键工序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以及应采用什么材料、设备、文件;如何控制和记录等。作业指导书应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是质量体系实施中必须遵循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5. 《条件》第九条对检验和记录作了明确的规定。
首先要制定检验规程,设置必要的检验点,明确检验的方法和设备,落实检验人员的职责;其次,必须严格执行;第三,要作好记录。检验包括原材料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产品的最终检验,记录是证明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必须作到《条件》第九条规定的“清晰、正确、齐全,并归档保存”。
6. 《条件》第十条是为了保证检测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保证所使用检测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已知,而且测试能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而规定的。
为达此目的,企业首先要选用和配备相适应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并配置标志,制定满足有关标准规定的各种检定和校准规程,制定检定周期表,将所有的检验、试验、计量设备都包括在计量管理系统中。自校规程中应明确校准或检定的全过程包括设备型号、标识、地点、校验周期、校验方法、验收准则等;其次是要严格按规定的规程和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最后是要作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记录,记录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使用地点、检定或校准的日期、结果、环境条件、责任人等等,并作好这些记录的归档工作,记录文件是证明在用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的依据。
7. 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是难免的。重要的是企业要建立完善的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以防止不合格的半成品流到下道工序,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这是《条件》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内容。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应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内容:
1) 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作好不合格品的记录、对不合格品作出标识;
2) 明确对不合格品作出评价的人员,以决定对不合格品是否作出让步接收或返工、降级或报废处理;
3) 通报与不合格品有关的部门。
8.《条件》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产品的包装和储存。
产品包装的目的是对产品的搬运、储存以至到用户使用的全过程进行防护。因此,首先要求包装材料不能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其次包装箱(桶)外应有明显的、符合技术条件规定的标识,说明该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产品执行标准、产品等级(如防火等级)等,对有毒或易燃易爆的产品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比如电缆防火涂料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施工,无机防火堵料不能受潮等都应予以说明;同时随货同行的还应有检验合格证件。
产品说明书是指导顾客正确使用该产品的基本文件,也是企业宣传产品、宣传企业的资料,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经济实力,必须作到内容全面、准确,外观形象好。
各种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均应储存在适宜的场地或库房,其储存场地的条件应与产品要求相适应,以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同时所有的原材料、在制品、成品都应有明显的标识,以区分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原材料和产品,最终达到可追溯性的目的。
9. 决定企业整体素质、形象和产品质量好坏的因素很多,而人的因素是排在第一位的。因此,《条件》第十四条针对企业在岗人员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要求。本条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必须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上岗,特别是特殊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才能上岗;二是企业要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高在岗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10. 售后服务是企业质量管理的最终环节,也是企业质量管理活动的外延。建立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加强产品的服务工作,帮助顾客正确地使用产品并及时排除顾客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保证产品的固有使用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商业信誉。通过解决顾客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广泛地收集顾客的意见和要求等信息,又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改进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条件》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必须已经建立了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并且用户反映良好,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服务质量投诉。
三.结束语
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检查表》中,十五条基本要求被细化为36项,申请认可的企业可在工厂条件检查前认真逐条对照。在软件编制、硬件配置和体系运行上确保《条件》要求,从而获得推荐通过。
型式认可工作在公安部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秘书处的统一布置下已正式启动,根据该项工作开展的情况看,申请型式认可的企业大多能按《条件》要求的内容开展质量活动,但也有少数企业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一些企业在认真执行方面还远远没。因此希望能够严格、认真地按《条件》的规定开展工作,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使企业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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