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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对公司所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其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的监视和测
量要求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用于产品质量方面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3.职责
3.1厂部品管
3.1.1负责建立厂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3.1.2负责制定厂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计划和状态标识管理。
3.2技术部
3.2.1负责建立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
3.2.2负责制定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计划和状态标识管理
3.3采购部负责采购监视和测量装置
3.4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本程序
4.工作流程
4.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确定
厂部品管根据服装以及原辅材料的质量特性,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建立厂部“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技术部根据成衣的质量特性确定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建立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a.序号
b.装置名称
c.规格/型号
d.编号
e.量程/测量范围
f.精度
g.校准周期
h.上次校准时间
i.校准方式
j.校准结果
k.校准证书编号
l.保存部门
m.购进日期
n.启用日期
4.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厂部品管/技术部根据公司的产品监视和测量需要,当需要采购时由厂部品管/技
术部填写“申购单”,经厂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交采
购部实施采购。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验收
4.3.1对于采购回来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厂部品管/技术部负责组织验收, 包括产
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量程、精度要求、合格证等内容。
4.3.2 对于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厂部品管和技术部根据各自管辖范围负责登录入“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包括装置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购进日期、启用日期、校准周期等内容。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
4.3.1为了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要求,由厂部品管和技术部分别负责确定各自管辖范围内装置的校准周期,记录“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对于公司不能自行进行校准的装置,由厂部品管和技术部分别针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装置依据确定的校准周期联系相关国家职能部门送外校准,校准结果记录于“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并保留校准的有关其他记录如校准证书、合格证等,根据校准结果对装置进行相应标识:“合格”、“禁用”、“待修停用”等。
4.3.2对于同样规格/型号的同类型监视和测量装置若公司数量比较多时,选择其中一个进行送外校准,并标识为“基准”,用此把仪器校准其他同类型同规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同时编制“自校操作规程”作为依据。
4.3.3对于购进的新装置,必须4.3.1或4.3.2规定经过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调整
对于装置使用前,需要进行调零的,由相应的装置操作人员负责依据《装置操作
说明书》进行调整,装置操作人员在上岗操作前必须依据《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4.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及维护
4.5.1每半年由厂部品管/技术部分别对各自管辖范围内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检查一次,填写“装置检查记录”,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装置技术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由厂部品管/技术部负责进行标识“停用待修”,同时对以前的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如用同类型同规格/型号的其他监视和测量装置测量库存的同批号产品以判断是否有效,保留有关的评价记录。
4.5.2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装置的技术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由发现人第一时间内通知厂部品管/技术部依据4.5.1规定处理。
4.5.3由厂部品管/技术部负进行处理,处理后必须依据4.3规定进行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4.5.4对于不能修复的,执行4.6规定。
4.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报废
对于装置不能修复或修复价值高于重新采购价值或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由厂部品管/技术部负责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厂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报废,报废前加以标识“禁用”,以防误用。
5相关文件
装置自校操作规程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AYL/QR—022申购单
AYL/QR—060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
AYL/QR—061装置检查记录 AYL/QR—028设备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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