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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公司采购的产品以及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购物品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厂部品管负责对原辅材料和成品入仓前的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
3.2技术部负责成品以及外协件出货前的监视和测量
3.2 仓库负责采购产品的初步验收
3.3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本程序
4.工作流程
4.1原材料包括外协件的监视和测量
4.1.1供应商送货到公司后,由仓库负责进行初步验收,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与供应商“送货单”相符后,暂收入库,并依据《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待检”,在供应商“送货单”上标注“来货暂收、验收作实”。
4.1.2仓库管理员负责报请厂部品管进行检验试验。
4.1.3厂部品管负责依据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抽样检验标准对到厂原材料进行检验试验,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并将检验试验结果反馈到仓库。
4.1.4技术部负责对到公司的外协件的质量依据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并将检验试验结果反馈到仓库。
4.2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对于生产车间生产的半成品,由厂部品管质检员依据相应的产品检验标准负责进行抽样检验试验,填写“工艺巡检检查记录”,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到下道工序。
4.3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4.3.1生产车间生产完毕,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报请厂部品管进行检验试验,同时依据《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标识“待检”。
4.3.2厂部品管负责依据相应的检验标准和抽样检验标准对到成品进行检验试验,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并将检验试验结果反馈到生产车间。
4.4当顾客需要检验报告时,由运行部负责与厂部品管沟通,厂部品管负责出具“产品检验报告”并加盖公司产品检验章生效。
4.5产品例外放行
4.5.1对于原材料生产急需厂部品管又来不及检验试验时,由生产车间班长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厂部品管负责人确认,厂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并且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a. 该原材料已经长期使用,
b.质量比较稳定
4.5.2对于以下情况原材料严禁紧急放行
a. 原材料第一次使用
b.或原材料虽不是第一次使用,但质量不稳定
4.5.3对于成品,我们公司不存在紧急放行情况。
4.6对于上述各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AYL/QR-069产品检验报告
AYL/QR-070紧急放行申请单 AYL/QR-058工艺巡检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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