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方案,与工资、福利、津贴等短期激励方案共同构成了使经理人员利益与股东利益一致的经理人员报酬一体方案(Executive
Incentive Programs)。从各国情况来看,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在美国运行最为完善。美国国内税法、会计准则等都对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制定有相应的规定,而且随着美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相关条款的变动,新的持股形式也在不断出现。
经理股票期权 (Executive Stock Options,简称ESO) 这一由企业所有者向企业经营者提供激励的工具目前正在被越来越广泛地使用。1986
年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研究表明,在《幸福》杂志评出的全球500 家大工业企业中,有89 %的公司已针对其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了ESO的报酬制度。1990
年以后,这一比例仍在上升,而且范围也迅速扩大到中小型公司。在高级经理的年收入中,来源于行使ESO 的收入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
经理股票期权通常规定,给予公司内以首席执行官(CEO) 为首的高级管理阶层按某一固定价格购买本公司普通股的权力,而且这些经理人员有权在一定时期后将所购入的股票在市场上出售,但期权本身不可转让。经理股票期权通常只给予经理人员享受公司股票增值所带来的利益增长权,一般不向经理人员支付股息。但是现在情况已发生变化,尤其是一些股票股息比较高的公司像电力设施公司,也已经开始将经理股票期权与股息挂钩,但同时规定,只有在行使期权时,经理人员才能获得股息。这样做的用意在于它能够把经理人员的利益与所有股东利益而不是仅与股票市值相联系。
经理股票期权的一个潜在缺点就是其价值受股票市场波动异常明显。在业绩相同的情况下,风险和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的公司所发行的股票期权,与相对来说风险和股票市价变化较小的公司发行的股票期权相比,前者的价值要高于后者的价值。因此,这一工具在那些高成长、低股息的公司中最有效率。在一般性工业公司中,执行经理股票期权的占81%,而在设备类公司中,实行经理股票期权的只有56%,因为设备类公司的股票市价波动比较小而股息收益较高。
虽然从理论上讲,通过执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经理人员的利益与其它股东的利益保持了一致。但在实际情况中,这种一致性只存在于公司股票价格上涨之时,而当股价下跌时,这种一致性就消失了。假设一个股东以每股50美元购买某公司股票,当股价下跌到25美元一股时,该股东每股便损失25美元。但拥有经理股票期权的经理人员(假设期权获得价为50美元)却没有任何损失,因为他可以选择不在此时行使该期权。从实行经理股票期权的公司本身来看,采用这一工具的目的其实有两个:激励经理人员和留住人才。因此,为了达到第一个目的,许多公司采用了所谓的“掉期期权”(Swapping
Options)的制度。如上例,当股票市价从50美元一股下跌到25美元一股时,公司就收回所发行的旧期权而代之以新的期权,新期权的授予价为25
美元一股。在这种“掉期期权”工具安排下,当股票市价下跌时,其他股东遭受损失,而经理人员却能获利。为了达到第二个目的,许多公司对经理股票期权附加限制条件。一般的做法是规定在期权授予后一年之内,经理人员不得行使该期权,第二年到第四年(期权持续期通常为10
年),可以部分行使。这样,当经理人员在上述限制期间内离开公司,则他会丧失剩余的期权,这就是所谓的“金手铐”(Golden Handcuff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