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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9000认可方案
1.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开展对TL9000认证机构的认可,制定本文件。
1.2 本文件R部分是对《认证机构认可规则》(CNAS-RC01)的补充规定和进一步说明。
1.3 本文件C部分是对《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11)和《〈质量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应用指南》(CNAS-CC12)的补充要求。
1.4 本文件适用于对从事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工作。
注:本文件的R部分和C部分分别是对CNAS认可规则(RC)类、认可准则(CC)类的补充,其效力等同于相应类别的认可规范文件。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引用的版本适用;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CNAS-CC1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CNAS-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GB/T19011-2003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idt IS019011:2002)
CNAS-GC1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0)附录A“TL9000认可机构实施要求”
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0)附录B “TL9000认证机构作业规程”
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0)附录G“认证机构TL9000审核员的条件和经历”
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3.5)
3.术语与缩略语
3.1 QuEST Forum:通讯业优质供方论坛;
3.2 通讯业经历:在通讯电子方面的工作经验或审核经验;
3.3 ASQ:美国质量协会;
3.4 UTD:美国得克萨斯州大学;
3.5 NACE code:欧共体官方公报中的“经济活动分类”;
3.6 TL9000:汽车业供应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3.7 TickIT:软件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R部分 认可程序
R1 认可申请
R1.1 申请TL9000认可的认证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
a) 从事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必须符合QuEST Forum《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中对TL9000认证机构的要求、本指南和其它CNAS认可规范文件的要求。
注:其它CNAS认可规范与QuEST Forum的《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不一致的地方,以后者为准。
b) 按照QuEST Forum和CNAS认可规范文件对TL9000认证机构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c) 在与通讯业有关的认证业务范围内颁发了GB/T19001/2(ISO9001/2)认证证书。
R1.2 认证机构应填报CNAS《认可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a) 认证机构遵守《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B“TL9000认证机构作业规程” 的书面承诺;
b) TL9000审核员的名单及培训证明;
c) 在与通讯业有关的范围内颁发GB/T19001/2(ISO9001/2)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R2 业务范围
CNAS受理认证机构TL9000认证范围的认可申请,按CNAS-GC11附件1中的业务范围分类。
R3 认可评审与认可决定
R3.1 CNAS对从事TL9000认证的认可评审过程(文件评审、现场评审、见证评审)和认可决定以及其后的监督管理相关程序见CNAS-RC01。
R3.2 见证要求
a) CNAS对申请从事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在最初3个月或6次的TL9000认证审核,进行至少一次见证评审。
b) 见证评审项目可以是完整的TL9000审核,也可以是从GB/T19001(ISO9001)扩大TL9000认证的审核。
c) 对《TL9000质量管理测量》附录A表A-1定义的第8类产品供方组织的审核不能作为见证评审的项目。
R4 TL9000认可要求的变更
CNAS对TL9000认证机构的认可要求与QuEST Forum的相关文件及解释保持一致。CNAS将以文件的形式向申请和已获得CNAS认可的从事TL9000认证的认证机构转发QuEST Forum的相关文件和解释。
C部分 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C1 组织
认证机构必须按照QuEST Forum对TL9000认证机构的要求和CNAS的认可规范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C2 人员
C2.1 符合CNAS-CC11的2.1.2 e)条款要求的委员会或授权的专门(技术)委员会中应有具备通讯业经历,熟悉CNAS-GC11附件1“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的相应专业人员,以审议确认开展TL9000认证活动、参与制定TL9000认证活动的方针与原则。
C2.2 TL9000的审核员必须是GB/T19001(ISO9001)的审核员,并通过QuEST Forum承认的TL9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课程培训。
C2.3 必须按照CNAS认可规范的要求,对参与TL9000认证的人员进行专业能力的评定,并保持最新的记录。
C2.4 应确保使用的TL9000审核员在实施审核的前两年内没有参与受审核组织的TL9000认证咨询或相关活动。
C2.5至少应具备3名符合要求的TL9000审核员,并保持合格的TL9000审核员名录。
C2.6 必要时,认证机构可以聘用通讯业的技术专家为审核组提供技术支持。
C3 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与撤销认证的条件和程序
认证机构应规定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与撤消认证的条件和程序。
C4公开文件
C4.1认证机构必须在公开文件中说明经CNAS认可的TL9000认证业务范围,且实施的TL9000认证仅限于被认可的业务范围。未经认可的业务范围,认证机构不得开展TL9000的认证活动。
C4.2 应在公开文件中明确承诺,依据《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附录B“TL9000认证机构作业规程”实施TL9000认证。
C5 认证信息通报
C5.1 认证机构作出TL9000认证决定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经认证机构授权人批准的“TL9000认证/注册概况表” (可从QuEST Forum网页www.questforum.org 下载)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ASQ和CNAS。
C5.2 如果获证组织的认证内容(组织名称、地址、认证范围等)有所变更(包括撤销),认证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认证机构的撤消通知或带有认证机构和获证组织授权代表签名的“TL9000认证/注册概况表”报告ASQ和CNAS。
C6 TL9000标志的使用
a) 获得TL9000认证的组织可在其旗帜、建筑、交通工具、信笺抬头、公司简介和其它宣传材料上使用TL9000标志。
b) TL9000认证注册号必须和TL9000标志一起使用。
c) 当要求提供认证证书副本时,必须把“TL9000认证/注册概况表”作为附件。
d) TL9000标志不得使用在产品、包装、样品或其它暗示产品符合性的地方。
e) TL9000标志只能在认证证书上所描述的范围内使用。
f) 获证组织不能发行或流通带有TL9000字样的产品图形。
g) 一旦认证证书被撤消,认证证书持有人必须马上停止分发和使用所有带有TL9000标志的信笺、宣传材料和任何宣称获得TL9000认证的资料,并及时去除固定物品上的TL9000标志性符号。
h) 误用TL9000标志将会导致认证证书的撤回。
i) 认证证书持有人必须遵守签发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及其认可机构的要求。
j) 获证组织可以公告其产品是由实施TL9000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工厂生产的。
C7 其它要求
C7.1 如果认证机构被CNAS撤消了TL9000认证的认可资格,认证机构则不应再从事TL9000认证。认证机构必须对由此受到影响的获证组织采取适当的措施,措施方案应征得CNAS同意。
C7.2 认证机构必须按照QuEST Forum的指导和过渡计划,对TL9000标准的新版本提供过渡支持。
C8.认证要求
C8.1 受理申请
C8.1.1 申请TL9000认证的组织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组织的产品或服务在《TL9000质量管理体系测量》附录A表A-1所定义的范围内;
b) 在进行TL9000认证审核以前,组织至少已成功地向UTD报告了一次测量结果;
c) 在进行TL9000认证审核以前,组织应对其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至少一次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d) 如果申请组织正处于另一认证机构的暂停或撤销状态,组织必须将此情况通知新的认证机构。
C8.1.2 认证机构不鼓励不符合TL9000认证范围的组织进行TL9000认证。
C8.1.3 TL9000的审核人天数和审核时间的安排必须符合QuEST Forum最新的审核人天数要求及CNAS的相关规定(见附录1)。
C8.1.4 若认证机构采用的人天数低于规定的最少现场审核人天数0.5天以上,则:
a) 认证机构必须填写“减少人天数申请”(见附录2), 并在向客户报价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CNAS秘书处,由CNAS秘书处对其适宜性进行检查。
b) 在没有接到CNAS的书面通知以前,认证机构不得签发TL9000认证证书。
c) 在没有接到CNAS的书面通知以前,认证机构可以实施审核,但必须告之申请组织,如CNAS不同意减少人天数,则需要按规定增加审核人天。
注:本文件附录1是当前QuEST Forum对审核人天数的最新规定。如有变化,以QuEST Forum网页(www.questforum.org)上公布的最新人天数为准。
C8.2 认证审核
C8.2.1 TL9000审核组中至少应有一名成员具有:
a) 按照CNAS-AG11附件1“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等同于NACE code)中的类型划分,在最近10年中有至少2年通讯业组织(包括服务提供商或其一、二层供应商)的工作经验,此经验应涉及与通讯业有关的工程、设计、制造、质量和/或过程控制;或
b) 最近2 年中,在与受审核组织相关的专业中,有20天现场审核经历。
C8.2.2 认证审核应包括对组织的TL9000质量管理体系全部要素和适用的测量。
C8.2.3 如申请组织在申请TL9000认证之前,已经通过了该认证机构的GB/T19001/2(ISO9001/2)或TL9000等QuEST Forum承认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审核可以仅对TL9000增加的要求和适用的测量进行审核。
C8.2.4 如果申请组织通过其它认证机构的GB/T19001/2(ISO9001/2)或TL9000认证,认证审核时可以对整个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也可以在对TL9000所增加的要求和适用的测量进行审核的同时,对原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审核,并查阅原质量体系认证机构的审核报告。
C8.2.5 如果认证审核包括多个场所的审核,则审核组中至少有一名成员须参与所有场所的现场审核。
C8.2.6 除非与申请组织另有协议,审核组必须在审核(包括认证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和复评) 后的45天之内向受审核组织提供一份完整的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包括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和改进机会。
C8.3 认证决定
C8.3.1 TL9000认证决定必须由认证机构中符合CNAS认可规范要求的人员、小组或委员会作出。
C8.3.2 认证机构负责作出 TL9000 认证决定的人员中至少有一名通过QuEST Forum承认的TL9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课程培训,该成员应有TL9000认证决定的否决权。。
C8.3.3 认证机构必须向符合TL9000标准的组织颁发TL9000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上应注明TL9000认证范围(即硬件、软件或服务)及相关的ISO9000标准及版次。
C8.4 监督审核和复评
C8.4.1 认证机构每12个月内至少对获证组织进行一次监督审核。监督审核可以对部分质量体系进行抽查, 但在三年内必须覆盖全部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和适用测量。
C8.4.2 每次审核,认证机构都要对测量的提交情况进行检查。
C8.4.3 监督审核报告应清楚地表明每次监督审核的内容。
C8.4.4 认证机构至少每三年应对组织TL9000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复评。
附录1
TL9000审核人天数
(3.0版,最后一次修改: 2001-03-14)
(见注:1、2、3、4、5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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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评审 |
续评(见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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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数量
(见注7) |
无0开始按
TL9000,3.0版认证 |
ISO9001:2000扩大TL9000,3.0版认证
(见注8) |
TL9000,3.0版
每12月
监督审核
(见注9) |
TL9000,3.0版
每3年
复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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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2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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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
3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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